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国家是如何补贴的

时间:2024-02-20 作者:潍坊律师

针对独生子女家庭,各地区的政策都不同,基本分为3种补贴方式:一次性金额补贴、按月发放金额补贴以及上调养老金补贴。根据统计,目前我国包括北京、上海、江苏、河北、山东、吉林等10个省份均是给予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补贴,满足补贴条件的可领取1000元至5000元不定额的补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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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对计生失独家庭的补偿,根据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、民政部、财政部等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》第一条规定,加大经济扶助力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,逐步提高经济扶助标准自2014年起,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、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:城镇每人每月270元、340元,农村每人每月150元、170元,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中央财政按照不同比例对东、中、西部地区予以补助法律依据: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、民政部、财政部等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》第一条加大经济扶助力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,逐步提高经济扶助标准自2014年起,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、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:城镇每人每月270元、340元,农村每人每月150元、170元,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中央财政按照不同比例对东、中、西部地区予以补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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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对计生失独家庭有以下补偿:根据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、民政部、财政部等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》第一条规定,加大经济扶助力度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,逐步提高经济扶助标准。自2014年起,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、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:城镇每人每月270元、340元,农村每人每月150元、170元,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。中央财政按照不同比例对东、中、西部地区予以补助。法律依据: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、民政部、财政部等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》第一条加大经济扶助力度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,逐步提高经济扶助标准。自2014年起,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、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:城镇每人每月270元、340元,农村每人每月150元、170元,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。中央财政按照不同比例对东、中、西部地区予以补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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